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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00-003-5811
公告編號:2017-041證券代碼:430515 證券簡稱:麟龍股份 主辦券商:東興證券
沈陽麟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會計政策變更公告
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、準確和完整,沒有虛假記載、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,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、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法律責任。
一、變更概述
(一)變更日期:2017 年 6 月 12 日(二)變更介紹
1.變更前采取的會計政策
2006 年 2 月 15 日財政部印發的《財政部關于印發〈企業會計準則第 1 號——存貨〉等 38 項具體準則的通知》(財會〔2006〕3 號)中的《企業會計準則第 16 號——政府補助》。
2.變更后采取的會計政策
根據財政部 2017 年 5 月 10 日修訂并發布的《企業會計準則第 16號--政府補助》(財會[2017]15 號)之規定,公司對 2017 年 1 月 1日存在的政府補助采用未來適用法處理,對 2017 年 1 月 1 日至該準則施行日之間新增的政府補助根據本準則進行調整。該準則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。
(三)變更原因根據財政部 2017 年 5 月 10 日修訂并發布的《企業會計準則第16 號——政府補助》(財會(2017)15 號)之規定。
二、表決和審議情況
(一)董事會審議情況
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8 日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,審議通過《關于公司會計政策變更的議案》。
(二)監事會審議情況
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8 日召開第三屆監事會第七次會議,審議通過《關于公司會計政策變更的議案》。
(三)股東大會審議情況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無需股東大會審議。
三、董事會關于本次會計政策變更合理性的說明
董事會認為:公司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符合相關規定和公司實際情況,其決策程序符合相關法律、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有關規定,不存在損害公司及中小股東利益的情況。
四、監事會對于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的意見
監事會認為:公司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符合相關規定和公司實際情況,其決策程序符合相關法律、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有關規定,不存在損害公司及中小股東利益的情況。
五、本次會計政策變更對公司的影響
2017 年 5 月 10 日,財政部公布了修訂后的《企業會計準則第 16號——政府補助》,該項準則修訂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,同時2006 年財政部印發的《企業會計準則第 16 號》同時廢止。該準則修訂要求企業對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補助采用未來適用法處理,對 2017 年 1 月 1 日至該準則施行日之間新增的政府補助根據修訂后的準則進行調整。本公司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開始采用該修訂后的準則。上述會計政策變化的主要內容為:與企業日?;顒酉嚓P的政府補助,應當按照經濟業務實質,計入其他收益或者沖減相關成本費用,企業應當在利潤表中的“營業利潤”項目之上單獨列報“其他收益”項目,列示計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補助。與企業日?;顒訜o關的政府補助,應當計入營業外收支。上述會計政策變更對截至 2017 年 6 月 30日止 6 個月期間財務報表的主要影響為本期營業外收入減少8,291,100.23 元,其他收益增加 8,291,100.23 元。
六、備查文件目錄
(一)《沈陽麟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決議》;
(二)《沈陽麟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屆監事會第七次會議決議》。
特此公告。
沈陽麟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董事會
2017 年 8 月 28 日